文章

馮可強:還原基本步——當前管治問題的兩項修正

出版
香港政策研究所
作者
香港政策研究所
一國兩制 政治
2019-06-19



2017年3月26日林鄭月娥當選第五屆香港行政長官,筆者應《明報》觀點版編輯預先邀約,在3月28日發表題為〈新當選特首面對的管治挑戰〉之文章(註1)。筆者在文中提出了「改善管治和施政的4個要素」,其中的第三和第四點如下:

「第三,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新特首及其問責班子上任後,必須讓港人清楚看到,他們在由各個法案的醞釀、制訂,一直到提交立法會通過的整個過程,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去爭取持份者、公眾和立法會各黨派的參與和支持。如果法案有很大爭議,未能爭取到足夠票數支持(包括部分建制派議員),就寧願暫時擱置,不要企圖強行通過,更不要倚靠中央駐港單位去綑綁建制派議員投票支持。」

「第四,新特首在處理一國兩制的問題上要拿揑準確,要讓港人看到她是在維護『一國』的原則下,去盡力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為港人爭取最大的利益。林鄭月娥需要在這方面加倍注意。」

現在看來,很可惜林鄭特首真的忽視了這兩點,結果犯了嚴重錯誤,闖下彌天大禍。

筆者當時已擔心,傳統政務官精英出身和成長的林鄭月娥,缺乏政治和民間運動的洗禮和歷練,並對錯綜複雜的國際政治形勢欠缺了解,恐怕她在處理一國兩制的問題上拿揑不夠準確,所以希望她「在這方面加倍注意」。

2003年董建華政府在推動23條立法時,觸及了大多數港人,尤其是年輕一代所最敏感的個人自由(包括免於恐懼的自由)和香港法治兩個關鍵問題,在社會經濟情况較差的形勢下硬推急推,結果導致50萬人上街示威抗議而撤回。今次林鄭特首同樣在這兩個問題上又用上硬推急推的惡劣辦法,結果導致更壞的結果!

恐懼就是恐懼,不是可能簡單地在短時間內用說道理方式去說服人不用恐懼的,尤其是因為林鄭特首事先設下通過修例的死線日期,諮詢嚴重不足而急就章東改西改,更加令廣大市民覺得「夾硬來」而極為反感,因為港人慣於做事靈活變通,而對「夾硬來」有很大反感。

相信在未來相當長的日子,還會有各方面的分析論述。雖然國際和香港社會問題十分複雜,但在此隨時一觸即發的社會危機下,筆者寧願在這裏首先討論:特區政府應盡快在管治上掌握什麼重點,以平穩局面,逐步休養生息。

一句說話:還原基本步(back to basic)。


公眾諮詢、公眾參與

香港政策研究所香港願景計劃早在2016年12月發表的研究報告《多方共議 重建互信——改進諮詢委員會及公眾參與機制》(註2),主張政府先從改善和增強諮詢委員會及公眾參與的機制入手,改善施政。

林鄭月娥本來是公眾諮詢的大行家。她在任發展局長時帶領和完成了「《市區重建策略》檢討」的甚為成功的公共參與活動,贏得了幾乎是所有的持份者的支持和讚賞。其後,在梁振英政府任政務司長的林鄭月娥,再善用了她以往的公眾參與經驗,將之帶到3項主要工作:(1)扶貧、(2)人口政策,以及(3)西九文化區的管理工作。在該3項工作中,幾乎全部都十分着重公民社會的參與,例如成立扶貧委員會以進行退休保障的公眾參與活動、人口政策公眾參與活動,以及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轄下的諮詢會。其後的政改諮詢工作,以及在她任命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長達約半年的公眾諮詢工作,雖然這些工作的最後結果不一定成功和令所有人滿意,有不同的評價,但起碼都曾經認真地進行,做了應該做的事,盡了應該有的責任。

但林鄭月娥上任行政長官後急於求成,以「志不求易、事不避難」自許(但沒有在這兩句座右銘後面加上「謙虛謹慎、兼聽則明」字眼),要搶回香港過往虛耗了的時間,結果棄掉了她以往一貫重視和身體力行的公眾諮詢、公眾參與工作,以致一敗塗地。


小心謹慎處理一國兩制政治議題

凡是涉及保障港人的個人自由和香港法治而有關一國兩制的政治議題,特首和主要官員都一定要小心謹慎去處理。

回歸後特區政府沒有設立政治顧問一職,現時也沒有可能去考慮;退而思其次,特首起碼在發揮行政會議的參謀作用之外,可以尋找幾位有政治觸覺,掌握時代、社會及國際形勢脈搏,或與非建制派的年輕一代(即大多數青少年)有經常接觸的人士,作為非正式和義務的「政治顧問」和參謀,在有需要時作私下諮詢。這些人士必須沒有任何政治或經濟利益牽涉在內,因而能夠、願意和敢於講真話,以便從不同角度補充行政會議的作用。這裏說的不是什麼機密事務,就以今次《逃犯條例》修例工作為例,完全可以用這種非正式的傾談取得多些掌握真實情况的意見,因為行政會議都是官式開會,而且通常是在眾多議題和時間限制下匆匆忙忙地討論和通過,未能深入評估複雜的不同情景(scenarios)下政策推行的後果。

坦白而言,既然我們很難要求政務官出身的特首和主要官員有高度的政治敏感和分析能力,只有考慮找多些人來幫忙。


結語:要致力於建立協作式管治

以上兩點只是初步意見。總的來說,無論是現屆或下屆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都要致力於建立協作式管治(collaborative governance)。如何做、怎樣有效等等問題,都需要進一步討論。


(原文刊於 2019年6月19日《明報‎》觀點) 


註1:文章見  http://www.hkpri.org.hk/research-detail/commentary_newchallenge

註2:研究報告見  http://www.hkpri.org.hk/storage/app/media/Research_Report/20161208_strengthen-deliberation-rebuild-trust_report.pdf


作者

馮可強先生
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