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報告

香港直接資助計劃廿五載 總結與檢討研究計劃

出版
香港政策研究所
作者
香港政策研究所教育政策中心
教育
2016-09-01

香港直接資助計劃(簡稱: 直資計劃)由教育統籌委員會在1988年提交的第三號報告書建議設立,旨在透過政府資助及鼓勵私校發展成為一個強大的體制 ,同時讓學校有充分自由去訂定符合基本教育標準的課程、學費及入學資格。 在這個目標之下,現時全港共有73所直接資助學校(2014/15學年資料),包括52所中學、12所小學及9所一條龍學校。

自1991年9月起推行的直資計劃設立二十五年,對促進教育發展有一定貢獻的同時,亦面對適應時代的改進需要。2010年《審計報告》發表後,教育局工作小組及立法會提出不少改善建議,例如在獎助學金的運用、學校自評清單、設立學校監管小組委員會等方面。 香港中學校長會執委會亦在2013年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要求檢討直接資助制度。同年,多間學校申請轉為直資學校時,引起校友及家長的高度關注。回顧過去廿五年,直資計劃推出之後,社會不時關注直資學校的成效。

香港政策研究所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受香港直接資助計劃委託進行「香港直接資助計劃廿五載 總結與檢討研究計劃」,獨立撰寫兩份報告,包括《直資計劃現況研究報告》與《改善直資計劃的建議》。計劃希望發起直資學校的自我完善的精神,總結與檢討香港直資計劃經驗,回應社會的疑慮,提出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及建議。

《現況報告》提出直資計劃的靈活性給予直資學校各項優點,包括課程多元、教學語言自主、師資自主與教師團隊、資源相對充足而靈活以及收生靈活。但同時也為直資學校帶來風險與困難,包括財政風險、教職員流失、行政管理壓力、部份津貼未能按額發放及學生流失構成財政壓力等。另外,報告就其他學校對直資計劃的問題與誤解作出探究。以往官津學校認為直資學校的收生程序不公,教師、校外資源競爭,學業優異的學生會轉校至直資學校等原因影響其發展。報告指出直資學校在以上質疑有着自身的局限,直資學校亦要面對辦學的風險與困難,相比官津學校並非享有絕對優勢。

報告就改善直資計劃提出八項建議︰1)改進收生方法、2)加強地區宣傳、3)完善學校津貼、4)正視公平機會、5)理順局校溝通、6)促求專業交流、7)引入海外課程、8)發展學校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