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曾鈺成-鈺成其事:私人主導

出版
香港願景計劃
作者
曾鈺成
土地房屋
2018-05-07

發展商手上擁有的新界農地,總面積不少於一千公頃,是中短期土地供應的重要來源。發展這些土地的主要障礙,一是業權分散;個別發展商提出由農地改為住宅的規劃申請時,因土地用途不協調而難獲通過。二是基建設施不足,不能負荷大規模的發展。


要釋放這些農地的發展潛力,一個辦法是由政府收回私人擁有的土地,化零為整,全面規劃,並提供土地發展所需的基建設施。事實上,政府運用《收回土地條例》的權力,收回私人土地以滿足發展需要,並不罕見,例如在計劃中的新發展區、橫洲的公屋項目,以及興建道路、學校、醫院和各種社區設施,政府都從私人手中收回土地。


不過,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的土地,只限於用作「公共用途」,例如興建公共設施或者發展公營房屋。可是,社會對房屋的需求並不限於公營房屋;可供發展的新界農地,不應該也不可能全部由政府拿來興建公屋,必須有一部分讓發展商興建私人樓宇。如果政府把收回的私人土地拿來拍賣,供另一些發展商作私人發展,不但可能抵觸了《收回土地條例》的限制,而且也對土地的原業權人不公,很可能要面對原業權人的法律挑戰,令發展項目陷入冗長的法律訴訟。


對於不能只靠政府收地以成功落實的發展項目,「私人主導、公私合作」是切實可行的發展模式。香港願景計劃昨天發表的研究報告《土地供應:公私營合作新模式》,提出了怎樣提供條件讓業權分散的土地可以整合、開發。


建議主要是實施在外國已有成功實踐經驗的「全面土地調整計劃」,由一幅待發展土地的各個業權人將各自擁有的面積有限、形狀不規則、難以分別發展的土地集合起來,向政府提交全面土地調整建議,當中必須劃出一定比例的土地作公共用途。建議如獲政府接納,便由政府負責興建基礎建設及公共設施,餘下來的調整好的土地交私人發展。


為避免「官商勾結」、不公平地向個別發展商輸送利益的嫌疑,可設立有社會人士參與的「公私營合作管理局」,保證合作以公平、公開的方式進行,並且可以加快有關項目的審批程序。


作者

曾鈺成先生
召集人